积极进取 务实创新
为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在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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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会议,是省教育厅年初计划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省厅主要领导对会议的召开十分重视,专门作出批示,提出要求。省审计厅领导一直以来十分关心、支持和重视教育内审工作,文教处处长张红英同志今天出席会议,给予指导,并对做好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提出要求。我们要将这次会议精神,与张处长的讲话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批示和省委书记赵洪祝、省长夏宝龙在有关审计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教育内审工作任务。
今年2月8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夏宝龙省长到会作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一、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一年来,我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按照 “为规范财务会计工作服务、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三服务”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发挥内审功能,审计工作成效明显。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7878个,审计资金391.21亿元,查出有问题资金1.79亿元,提出审计建议4838条,促进增收节支3.8亿元。
我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省教育厅审计处张其宏、绍兴文理学院审计处王莺2位同志,荣获国家审计署授予的“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全省获此荣誉称号的仅有8人),衢州市教育局等10个单位,荣获省审计厅授予的“全省内部审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舟山市教育局朱信龙等16同志,荣获省审计厅授予的“全省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省教育厅分管审计工作的领导,首次分别被推选为省审计学会、省内部审计协会的副会长,省教育厅审计处被教育部指定为华东地区教育审计牵头单位。这些荣誉和成果的取得,凝结着我省教育系统全体审计工作者开拓创新、勤奋工作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仅代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向出席今天会议的全体同志,并通过你们,向全省教育审计工作者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可以说是硕果累累,可圈可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着力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努力提升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能力
一是教育内审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地各高校进一步重视内部审计工作,按照“领导有方,保障有力”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教育审计工作的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审计工作的规定,得到进一步的落实。嘉兴市及所辖各县(市、区)教育局均建立了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内审工作职能由计划财务部门,划转、调整至监察审计部门。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浙江海洋学院、嘉兴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由校长(院长)直接分管审计工作。江山市教育局加大审计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将审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专项经费预算。
二是审计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高校重视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按照《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不断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注重审计工作制度建设创新,推进落实审计“三函二制”和“一函二书二制”。宁波市教育局通过公开招标,遴选社会审计机构和强化委托审计的主体监督职责,加强对受委托社会审计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嘉兴学院、浙江外国语学院制定《兼职审计员聘任实施办法》,充实加强审计队伍管理。据统计,全省教育系统全年制订、修订各项内部审计工作制度133个,有力地保证了内审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审计质量的全面提高。
三是审计人员培训交流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省内部审计协会教育分会的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审计培训、研讨活动。去年上半年,从国家内审协会、省内审协会培训项目中,遴选出适合教育审计的有关课程,统一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内审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下半年又分别召开了由本科院校、高职高专、市县教育局三个层面审计工作负责人参加的研讨会。温州市教育局组织举办教育内部审计业务培训班,全市150名专兼职审计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全年,全省教育系统共举办内部审计培训班79期,培训审计人员1813人(次)。
四是评先表彰、人才遴选力度进一步加大。结合省内审协会“双先”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7个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和17名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积极配合省内审协会开展首批全省内部审计高级专业人才遴选,我省教育系统有1人入选“内审专家”、8人入选“内审职业带头人”、14人入选“内审实务能手”。 开展了2011年度教育审计优秀论文评比活动,向省内审协会报送优秀论文7篇,其中,获一等奖1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和优秀奖各1篇。省内审协会教育分会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为提高教育审计理论、实务水平,促进我省教育审计工作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着力加强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审计,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是组织开展义务教育经费审计,促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巩固完善。继续实施义务教育经费 “五年一轮” 审计制度,同时将中职学生资助经费一并纳入审计调查范围,进一步促进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省教育厅抽调全省教育系统80名审计人员,对杭州市拱墅区等20个县(市、区)的125所小学、初中、中职学校和教育基金会等相关单位进行抽审。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也积极组织力量开展同步审计。台州市教育局抽调全市教育系统94名审计人员,对全市105所中小学、职高2010年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交叉审计。
二是认真开展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促进预算管理规范化。积极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继续组织实施省属高校预决算“四年一轮”审计,对5所省属高校的预算执行与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促进高校合理分配资金、勤俭办学、依法理财。中国美术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浙江树人学院等高校,重点开展了二级学院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嘉兴学院还制定出台了《二级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暂行办法》。
三是加强财务收支审计,促进财务管理与核算规范运作。继续实施对省教育厅直属单位“三年一轮”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制度,对2家厅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温州医学院对附属医院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绍兴文理学院以理顺与明晰产权关系为重点,对19个下属单位进行了审计。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温州大学、浙江海洋学院开展了对学校后勤集团公司的财务收支审计。金华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全年共开展财务收支审计95项。各地各高校全年共完成财务收支审计835项。
四是全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全省教育系统全年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1090项,对中小学校长、高校中层干部、直属单位法人代表的经济责任审计普遍开展。杭州市教育局对10所学校(单位)的法人代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丽水市教育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校长经济责任审计,获评市级优秀内部审计项目。浙江师范大学把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确定为“学校任命或聘任的、负有主要经济责任的处级单位负责人”,做到审计对象全覆盖。温州医学院按照岗位性质和经济责任的复杂程度,实施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浙江理工大学、中国计量学院配合学校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工作,开展对二级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修订完善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五是加强工程建设过程审计,促进项目建设规范管理。各地各高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要求,努力实现审计关口前移,积极参与建设工程招标、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的过程审计,着力源头把关,防范经济风险。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公开招标,聘请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对校区改扩建项目,实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绍兴文理学院依托学校预防腐败电子监察平台,探索实施基建工程全流程跟踪信息化管理。宁波大学通过对2个项目的跟踪审计,为学校节约工程建设资金322万元。省教育厅对48个单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省属高校基建项目结算审计,统一组织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全省教育系统全年共完成基建项目和修缮工程审计4147项,送审额共计43.34亿元,核减额3.68亿元,平均审减率达9%。
六是积极开展高校科研经费审计,认真做好政策咨询、服务管理工作。浙江中医药大学制定出台了《科研项目验收财务收支审计办法》,用制度规范科研经费审计工作。浙江工业大学认真做好科研经费结题审计,全年审签科研项目150项。浙江农林大学审计部门积极为科研项目负责人提供政策咨询,做好服务工作,接待相关人员来访、来电咨询50余人次。浙江工商大学根据校院二级理财制度建设的需要,通过审计提示函、审计沟通会、学校审计工作会议等形式,提出建立二级学院行政经费预决算及信息公开制度等三项建议,并通过审计简报推广二级单位理财经验。浙江万里学院制定了与学校“强院工程”相适应的配套审计制度,对2个二级学院开展了审计,向学校提出5条加强“强院工程”的建议意见,主动跟进服务校院二级管理。
七是抓住热点问题开展专项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针对个别地方发生的中小学食堂腐败案,在全省开展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专项审计调查,对发现学校食堂管理17个方面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通报,对问题突出的15所学校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召开视频会议,督促各地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和监督。义乌市教育局通过审计,加强了对食堂招标采购、配送准入和价格监管。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通过审计,促成设立教育后勤服务公司,加强对全区学校食堂统一采购管理。全省教育系统全年共开展各类专项审计和调查1730项。
此外,各地各高校内审部门还积极参与治理教育乱收费、“小金库”专项治理、经济合同审签、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工作。
(三)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审计联动机制建设,努力实现全省教育审计全覆盖
建立省、市、县(市、区)教育审计联动机制,全面深入推进全省教育审计工作,是去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在2011年全省教育局长会议上,专门提出了要求,全省教育审计工作会议对此也作了部署,省教育厅首次将其列为“2011年度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指标”范围,对各市、县(市、区)教育审计工作进行考核。各地积极建立、认真实施内部审计定期轮审制度,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方式,力争在3年左右时间内,完成对所有下辖中小学和直属单位的一轮审计,努力实现审计对象全覆盖。绍兴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全部建立并实施定期轮审制度。湖州市教育局下发年度审计工作要点,要求所辖各县(市、区)教育局建立轮审制度。截止目前,全省共有75个市本级和县(市、区)建立并实施了内部审计定期轮审制度,省、市、县(市、区)教育审计联动机制初步建立。省教育厅还组织开展了“构建全省教育系统经常性审计联动机制研究”课题调研工作,进一步总结提炼、研究推进教育审计联动机制建设措施。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全省教育审计工作依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各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对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一,工作开展不平衡,尚有 2个设区市和24个县(市、区)未建立定期轮审制度;有的单位尚未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审计职能还放在财务部门;审计人员配备不到位,内部审计力量比较薄弱;教育审计深化和转型发展任务较重,预防预警“免疫”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2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二年,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加大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2012年将是教育投入较多的一年。按照审计工作“资金投入到哪里,审计跟踪到哪里”的要求,今年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任务,将会比往年更加繁重。
2012年,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总的要求是:贯彻落实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教育改革发展为中心,以促进教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教育审计工作机制,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在深化审计工作和提高审计质量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一)在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上下功夫,切实履行内审工作职责
一要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安排的组织协调,加大任中审计工作力度。各高校要在中层干部集中换届之年,提前做好任期审计工作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审计工作。
二要进一步加强基建修缮工程审计。各地各高校要切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力度,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相结合。加强省属高校基建审计项目管理,省教育厅将汇总下达2012年省属高校基建审计项目计划,对省属高校基建工程造价,委托审计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并对中介机构审计质量进行考评。
三要进一步推进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开展对校本级和二级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执行与决算情况审计,突出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积极推进内部审计机构在预算编制和调整环节的事前、事中介入,促进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省教育厅将按照“省属高校预决算四年一轮审计制度”,继续组织开展对5所省属高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
四要进一步做好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要主动服务教育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继续加强对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社会捐赠资金、高校科研经费、学生资助经费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注意了解掌握教育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教育审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有意识地选择社会关注、领导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审计调查,揭示教育系统经济活动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提出建设性整改意见,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省教育厅将开展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督促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在抓好轮审制度建设下功夫,切实做到全省教育系统审计全覆盖
各地各高校要全面建立内部审计定期轮审制度,认真组织对下属单位,包括所辖中小学、高校二级单位、控股企业等,进行审计,切实做到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对所有下属单位的一轮审计。各设区市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指导督促。省教育厅将继续把各地建立和实施内审轮审制度情况,纳入对各市、县教育科学和谐考核范围,力促省市县三级教育审计联动机制进一步形成。从今年起,各高校要全面建立对二级单位的轮审制度。省教育厅将继续组织实施“全省义务教育经费五年一轮审计制度”,开展对20个县(市、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
(三)在深化内部审计工作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研究深化内部审计工作问题,坚持查深查透,防范审计风险。既要查清帐目核算问题,还要揭示帐目背后存在的风险隐患,深入分析问题的成因,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建议。要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和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建立健全落实整改、面上通报、跟踪回访、完善管理等各项机制制度,努力做到审计结果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提升审计实效。
(四)在加强机构建设上下功夫,切实保障教育审计转型发展
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对教育审计工作的领导,按照教育部17号令、《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足配强与本单位审计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审计人员。全省所有本科高校要尽快设立真正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省属本科高校要率先按要求独立设置。暂不具备条件设置独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县(市、区)教育局和高职高专院校,可将内审机构与本单位财务部门之外的内设监督部门合署办公。内部审计职能还放在财务部门的,要按要求尽快分离出来。
(五)在强化审计队伍自身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要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强化审计质量意识,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到依法审计、规范审计,提高审计部门的公信力、权威性。要按照上级最新文件精神,及时制订和修订本单位教育内审工作制度。省教育厅今年将重点着手修订完善“浙江省教育系统审计工作廉政要求”、“省属高校基建工程审计实施办法”和“全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的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培养审计人员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客观公正的职业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审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保障培训经费,积极组织审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认真完成审计人员后续教育任务,鼓励审计人员报考审计师、高级审计师,努力向“职业化、特色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同志们,当前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做好教育审计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希望同志们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教育审计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