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管理权限逐步下移和学院管理自主权的增大,校、院两级经费管理改革探索尤为重要。
艺术设计学院近年来主要结合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学校下放的二级学院财务管理权限,在对学院经费来源构成、人员结构、使用结构等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立足于合法、合情、合理地使用资金,明确学院财务应遵守“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民主公开”的思路,管理好、使用好学院经费。主要做法:
一、实施学院财务公开,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
扎实推进、深化院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做到在财务等事关群众利益的大事上公开、公正、公平,并广开院务公开的落实渠道。例如向全体教职工公告本院的财务帐目用户号和密码,使全体教职工任何时间都能上网查询学院自主经费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各类奖金的分发情况;每年初向本学院教职工通报并书面公布上年度本学院包干经费的具体使用情况,每学期末向本学院教职工通报并书面公布本学院的收入及分配情况、各类奖金、课时津贴等发放的具体情况。
二、实施学院财务民主管理,发动大家参与绩效收入分配办法等制定过程,确保教职工的参与权。
学院特别重视发挥学院二级教代会的作用,重大事项和制度的通过,如学院的改革分配方案等都经过教代会的协商表决;凡涉及到公开的事项,不但在全院中层干部中公开,而且通过教代会、分工会向全院公开。例如,2009年以来,学院根据学校的改革方案制定《艺术设计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和《艺术设计学院教师年度科研及相关工作量化达标奖励方案》时,为充分发扬民主,经过“四下四上”,最后经学院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确保广大教职工不仅知情而且参与。
三、实施学院财务民主监督,确保制度的执行。
近年学院着重健全和完善院务公开的有关制度与工作机制,先后制订了《艺术设计学院院务公开制度》、《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暂行规定》、《艺术设计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和《艺术设计学院教师年度科研及相关工作量化达标奖励方案》等,并及时向全院教职工公布,以财务管理制度化接受教职工监督。同时,学院还注重发挥工会的监督作用,每次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财务分配等工作时都邀请学院分工会主席(普通教师担任)参加,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