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
日前,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强在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督查机构、机制和制度,各地、各部门应大力支持、配合审计机关,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李强在讲话中指出,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必须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查,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审计机关要通过督查狠抓整改,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推行联合督查整改制度,实现“审计工作开展到哪里,整改督查就要延伸到哪里”;要通过审计成果公开促进整改,积极推行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借力社会舆论及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问题整改;要通过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问责机制,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对无故拖延、推诿甚至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切实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底,整改到位。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多次调研和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批复了厅本级审计整改专职机构和人员编制,并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开创了审计整改工作的新局面。
为贯彻落实省长指示,浙江省审计厅要求全省审计机关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讲话精神,通过“边审边改、督查整改、公开促改、追责问改”四种手段,发挥审计整改“亡羊补牢、未雨绸缪”的作用,促进审计成果最大化。(孟明 周进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