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审屡犯”,既浪费了审计资源,也严重影响了审计的权威性,而造成“屡审屡犯”的原因,关键是审计整改没有落实到位。浙江近两年在审计实践的基础上,把审计整改摆在推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的大局中审视谋划,建机构、出制度、创手段、抓转型、整资源,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至2013年6月,该省审计决定处理处罚金额181.73亿元,已执行到位金额177.15亿元,执行率97.5%;全省移送处理人员155人,通过跟踪督促和了解,已被追究刑事责任55人,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人,有力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
建立机构强整改。2012年6月,省审计厅成立审计整改督查专职机构。之后,各地因地制宜相继成立审计整改督查专职机构或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80个地方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整改工作,建立政府联动机制。审计整改专职机构的建立健全为有效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规范制度保整改。2012年11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2013年3月,省审计厅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审计厅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全省有9个地级市、49个县级审计机关制定或转发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或贯彻意见办法等规范性文件65个。这些文件和办法的出台,为推进审计整改督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创新手段抓整改。逐步形成“边审边改、督查整改、公开促改、追责问改”四项长效工作机制。边审边改,即自查自纠,即审即改。边审边改不见效的,通过督查整改的手段跟踪限期整改。公开促改,即通过列入审计工作报告、公开舆论监督等方式,运用社会力量加以促改。追责问改,即移送问责警示整改。通过“四种手段”,切实发挥审计整改的“亡羊补牢”和“未雨绸缪”两大作用。2012年,审计期间边审边改的整改金额26.12亿元,督促整改落实问题金额97.44亿元,通过审计工作报告等形式公开8个屡审屡犯问题,共对34项审计线索进行了移送,有关部门认真追责,其中省农信社共对55位责任人给予罚款17.49万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调离信贷岗位2人,免职2人,通报批评21人。
管理转型促整改。创新审计督查方式,重点处理好单个督查与集中督查、一次督查与跟踪督查、固定督查与滚动督查这三对关系。拓展审计整改范围,上下互通、点面结合,在整改范围上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提高审计整改成效、提升审计公信力。
整合资源推整改。联合相关部门共推整改,通过被审计单位自身整改、主管部门要求整改、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对部门联动整改等形式,共促问题整改落实。如衢州市建立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联合督查机制,对审计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利用内部审计助力整改,借助内部审计力量可使审计机关及时掌握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相关整改动态。如湖州市有重点地跟踪和指导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审前改、审中改、审后改三个环节的工作,提高了整改有效性和时效性。(摘自浙江省审计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