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上午,学校召开2016年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学校《浙江工商大学原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浙江工商大学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校长陈寿灿、组织部长刘翔、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蒋校治、人事处处长刘仁平、计划财务处处长楼燕芬、审计处处长罗金明、资产管理处处长刘福奇等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校纪委书记王登先主持会议。
会议上,王书记强调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审计处处长罗金明介绍了整改结果报告的撰写依据、撰写内容,逐项汇报了审计整改结果,并介绍审计整改办法制订的背景及制订依据。各成员单位针对报告及办法,进行了逐条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
陈校长总结发言时提出了进一步需要限时整改落实的问题。要求将整改结果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和校党委会审定。陈校长强调学校审计整改制度创新的必要性,即要加强上级机关对学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也要规范内部审计意见的整改工作,真正提升审计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