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9日上午,学校在综合楼九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2016年第三批6个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点会。会议由校纪委书记王登先主持,组织部、纪检办、审计处负责人、经济学院、环境与工程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6个被审单位班子成员及审计联络员、审计组成员等32人参加了会议。
校纪委书记王登先会上指出,此次审计集中进点会,是对6个学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及学院自主理财财务审计,共12个审计项目的审计进点会。对被审计单位,王书记提出了各单位应将审计通知书张贴、公开,被审计单位应及时提供资料,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并做好审中、审后整改工作的要求。对审计组王书记提出了依法审计,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遵守审计纪律的要求。
会上,校党委组织部副部长陈世伟介绍了校党委关于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决定和委托安排;审计处处长罗金明介绍了学校经济责任审计总体实施方案,介绍了有关经济责任审计法规规定的工作流程,本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范围、审计内容与重点、审计评价和要求,贯彻中央和浙江省委有关 “激励干事容错免责”精神的审计举措;审计组长宣读了审计纪律、需要配合事项。
经济学院、环境与工程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6个学院院长(书记)简要介绍了任期经济责任履职情况和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并就迎接和配合审计工作做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