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2021年第二批4个单位原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

发布者:审计处发布时间:2021-10-09浏览次数:191

930日上午,2021年第二批4个单位原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在下沙校区9楼第一会议室召开。郁建兴校长主持会议并讲话,组织部、审计处负责人,规划处、金融学院、信电学院和人文学院4个部门(学院)原主要负责人、现中层干部及审计联络员,审计组成员参加会议。 

         

郁建兴指出,本次审计进点会是对规划处原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及部门内部控制审计、金融学院、信电学院和人文学院原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及学院自主理财审计等8个项目的集中审计进点会。针对本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他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全力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各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审计组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审计组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并加强沟通协调以便审计组客观公正作出审计结论二要增强审计透明度,实行阳光审计。各被审计单位应将审计通知书予以张贴、公开,广而告之,对审计结果实行公开;三要强化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各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积极组织整改,做到即知即改、边审边改,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审中、审后整改工作。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制度,以制度为保障,防止相关问题重复发生。在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规范程序等方面运用好审计成果,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去;四要依法审计,确保审计质量。审计组要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规范操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确保审计工作质量,要时刻保持职业警觉,确保审计力度,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和保密纪律,充分发扬严谨、细致、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本次审计工作。

会上,组织部副部长陈世伟介绍了校党委关于2021年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决定和委托安排;审计处处长楼燕芬介绍了学校2021年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长宣读了审计纪律;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负责人提出了配合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